比賽曲目 : 自選參賽曲目
比賽形式: 個人形式進行, 可自選表演形式,如清唱、樂器現場伴奏、樂器錄音伴奏、唱遊等
演出時間:沒有限制
比賽規則 :
歡迎參賽者使用在其他比賽的影片及作品
參賽表演片段不得作任何剪輯,特效或電腦後期製作
參賽片段必須清楚錄影到參賽者樣貌演奏,如評審委員未能確認表演是否參賽者親身表演,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重新遞交片段或取消其參賽資格。
參賽者在參賽表演時不得粗言穢語或作出任何淫褻不雅的行為,如違規者,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參賽者嚴禁虛報年齡,倘發現參賽者之報名資格與真實年齡不相符,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相關項目的參賽資格
影片及格式要求:
盡量保持攝影裝置固定,避免震動搖晃或移動;
參賽者之服飾、頭飾、化妝等不作評分項目,惟須端正整潔
評分準則:
比賽成績為0至100分
歌唱技巧:30%
節奏: 20%
感情:20%
舞台感染力:20%
發音咬字: 10%
評審將根據參賽者的表作出綜合評分
比賽成績將根據各評審的總分平均計算,取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評審對一切評分保有最終決定權,其評分為最終決定,參賽者必須尊重及接受
比賽獎項:
每個分組最多12人
每組最高分的三位分別為冠軍、亞軍及季軍
金獎:90分或以上
銀獎:80分或以上
銅獎:70分或以上
優異獎或良好獎:60分或以上
所有得獎者可申請訂制印有姓名的獎項
(獎狀: $250、獎牌:$250、獎盃$300, 獎狀及獎牌及獎盃$350)
-活躍歌唱指導獎(金/銀/銅獎):
任何教學團體或導師邀請四位(銅獎)/七位(銀獎)/十位(金獎)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別賽事
- 模範歌唱導師大獎:
專業導師邀請七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別賽事及過半學生都能夠得到優異獎或以上
- 模範歌唱教育大獎:
教學團體/學校邀請七位或以上學生參與各組別賽事及過半學生都能夠得到優異獎或以上
比賽細則:
所有參賽者必須遵守主辦單位所定規則,如有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任 何參賽者資格
主辦機構就本比賽(如比賽方式、參加資格、得獎資格、得獎名單及領獎之安排等)有最終及具約束力之決定權。
主辦單位有權因應情況,取消任何賽事。有關參賽者將獲發通知
參賽者嚴禁虛報年齡,倘發現參賽者之報名資格與真實年齡不相符,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相關項目的參賽資格
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只作比賽聯絡及發放比賽通知之用途。
參賽作品必須不會侵犯第三者的權利 (包括知識產權、保密權或私隱權)。如有違規,即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參賽作品如抵觸任何法例,一切法律責任將由參賽者承擔,本會概不負責
參賽者一旦上載檔案參賽,即同意接納比賽的所有條款及細則。如主辦機構相信有任何違反比賽相關條款及細則的行為,將保留隨時取消有關參賽者參賽及獲獎資格的權利,是次比賽亦不設任何上訴機制。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已公佈之比賽及題材,其內容如有修改,將於主辦單位網 站公佈比賽修正。一切資料均以網上最新公佈為準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
參賽者同意遵守主辦機構對比賽的所有安排並擁有最終決定權,包括演繹、更改、取消或暫停比賽的條款及細則、獎項及其他安排,而不需事先通知。
參賽者必須清楚填寫參賽組別。一經遞交,不得更改
得獎者不得將其得獎資格轉讓予其他人。
參賽者必須得到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報名參賽及透過其家長或監護人遞交參賽作品。
主辦單位保留對比賽總規和章程的最終解釋權。若有任何有關本活動的爭議發生,主辦單位的裁定為最終的裁決,任何人士均不得異議。